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参观须知

一、请自觉遵守本馆各项规章制度,按秩序参观;
二、陈嘉庚纪念馆的所有展览免费向公众开放,整点提供免费讲解;
三、常设展厅、临时展厅开放时间:周二至周日开馆时间为09:00-18:00(停止入馆时间为17:30),周一闭馆(法定节假日正常开馆);

四、参观前请您整理好衣物,衣冠不整者谢绝入内;
五、请您保管好随身携带的贵重物品。严禁携带管制器具、“三品”等危险品及宠物进入场馆;
六、未经许可请勿随意进入非参观区域;
七、保持展馆安静:禁止追逐打闹,推搡拥挤,大声喧哗;
八、展馆内禁止吸烟:未经许可不得在展厅摄影、摄像;
九、爱护公共财物。不得随意攀爬、触摸、涂污、刻划陈列设施、设备和物品;
十、请勿爬靠或挤压展橱、展柜,以防玻璃破裂,造成展品损坏和伤及身体;
十一、发生突发意外时,请听从工作人员指挥疏导:切勿在着火时乘坐电梯。请您协助我们维持好展厅内的参观秩序和良好的参观环境;

十二、如需预约讲解服务,请查看本网站“馆区导览”。

观众请勿携带物品清单
一、枪支、军用或警用械具类(含主要零部件)及上述物品的仿制品;
二、爆炸物品类,包括炸药、爆破器材、烟花爆竹制品及上述物品的仿制品;
三、管制刀具类,如匕首、三棱刀(包括机械加工用的三棱刮刀)、民族刀、带有自锁装置的弹簧刀以及其他类似的单刃、双刃、三棱刀等;
四、管制刀具以外的利器、钝器,如菜刀、餐刀、大型水果刀、工艺品刀、剪刀、钢(铁)锉、斧子、锤子等;
五、易燃易爆物品,如:酒精、汽油、煤油、柴油、打火机、火柴、发胶、摩丝、指甲油、染发剂、去光剂等;
六、带有毒害性(汞、剧毒农药等)、腐蚀性(盐酸、硫酸等)的危险物质;
七、液体类物品(各类软、硬包装的饮料制品经本人试喝检验后可以带入场馆);
八、违反相关法律规定涉及政治、宗教、商业等宣传展示活动的印刷品、宣传品;
九、任何可能影响参观秩序的标语、条幅、旗帜;
十、除上述物品以外,中国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其他可能影响观众参观或文物安全的物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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